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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
发布时间:2007-08-26  阅读次数: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是根据理工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个《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原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全国统一的单科性标准化教学考试。其目的是测量考生是否达到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的教学要求,促进和检查《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从而提高大学英语教学的水平。它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两种。考试合格者发给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成绩优秀者注明“优秀”字样。
1、报名与考试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和9月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
CET全国四六级考试时间为:每年一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笔试每年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笔试每年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每年时间略有不同)
2、考试报名
1、报名资格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的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的本科生;
2)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
3)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经过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
4)凡已取得CET-4CET-6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同级别考试,但参加过CET-4CET-6考试未及格者,可以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方法
1)在校考生以学校为单位自愿参加,集体报名;报名日若考生在外实习,仍应在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需到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报名时考生须持有大专及以上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者,单位开证明)与二张一寸照片,报六级必须有四级证书。
3、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一律要携带身份证和考点发放的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成绩
1、大学英语考试成绩采用以百分制为基础的等级分制,60分为合格,85分为优秀。
2、如考生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凭本人准考证及学校教务处证明向有关考试中心提出查询,并交纳人工查询费。
5、合格证书
大学英语考试合格者发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制的证书,证书上注明“合格”或“优秀”;凡遗失证书者,在证书发放日起4年内可由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向所属考试中心申请补发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刷的“CET考试合格证明”,不再补发证书,申请者交纳工本费。超过4年,不再补发CET考试合格证明。
6、口试
凡在两年内参加过四六有考试并且四级成绩8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口试。大学英语口试每年5月、11月举行。报名时间为3月、9月。口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ABC级均颁发口试证书。口试未合格者,可在下一次继续报考。
(注:本文摘自《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成功导航20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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