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服务】户籍工作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08-06-30 阅读次数: |
(一)身份证办理及领取
一、学生办理身份证流程
1、先由所在学院开出身份证明,证明上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
2、带身份证明到保卫处户籍科审核,通过后加盖保卫处公章。
3、凭通过审核的身份证明到关山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4、关山派出所户籍窗口联系电话:87807337;校门口乘903路公汽到保利花园下车过马路即到。
二、教职工凭工作证直接在户籍科借户口底页后去关山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三、办证费: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直接交关山派出所,户籍科不收费)。
四、在关山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照相、交费手续后二至三个月凭派出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用收据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保卫处户籍科领证,户籍科联系电话:81652697。
(二)学校新进教职工办理户口须知
一、凡需在本校落户的教职工,若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
1、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协议书、迁移证(以上证件都须是原件)到省人才中心或市人才中心办理批准入户介绍信;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写一份个人落户申请,带三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交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批准入户介绍信原件、协议书复印件到保卫处户籍科审核,交工本费5元;
3、15个工作日后到户籍科领取户口底页。(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二、已参加工作,户口在外地的教职工办理户口迁移的,请找人事处办理调动,办理调动后将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及三张一寸黑白大头照片交保卫处户籍科。
三、请各位新进教职工在户口迁移证签发的有效期间内,尽快办理落户工作。
保卫处
20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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