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在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
发布时间:2012-09-10 阅读次数: |
原标题:温家宝:在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 在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温家宝 (2012年9月7日) 在第28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教师致以崇高敬意!祝大家教师节愉快!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两基”攻坚取得历史性辉煌成就 教育兴国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普及基础教育之梦在我国已有百余年历史。旧中国由于政治腐败、经济落后、社会动荡,根本不可能普及基础教育。1949年之前,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仅为20%,人口文盲率达到80%。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1.6年,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总体上很低。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党和国家把普及教育、扫除文盲提上重要日程,动员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开展大规模的扫盲运动,大力普及初等教育,这也体现了老一代革命家的远见卓识。改革开放以来,1985年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随后颁布《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以法律形式对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出明确规定。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到2000年,我国在85%以上的人口地区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 在初步实现“两基”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推进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方面,主要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是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当时尚未实现“两基”的400多个县级行政区域,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针对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滞后、自然条件差、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国家投入数百亿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重大教育工程,到2007年,全面完成了“两基”攻坚任务,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义务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得到了扭转。如今,在我国的许多边远山区,最好的建筑就是学校。 第二件大事,是在全国城乡全面实施真正免费义务教育。从2003年开始,国家对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住宿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并逐步推向全国,到2008年城市也开始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经费保障方面,2005年开始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实施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初步解决了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至此,全国城乡真正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1亿多适龄儿童少年上学不花钱成为现实。 第三件大事,是建立健全国家助学制度。通过完善和实施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和提供助学贷款等方式,为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保证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同时引导社会参与,共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从2006年到2011年六年间,国家财政投入从53.6亿元增加到674.1亿元,增加了近13倍,累计投入242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从20.1亿元增加到317.4亿元,增加了近16倍。全社会投入助学资金总额更是达到3638.8亿元。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从1985年我们提出目标算起,经过几届政府和全社会25年的不懈努力,到2011年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全部通过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国家验收,人口覆盖率达到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08%。这些历史性成就的取得,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广大教育工作者作出了突出贡献。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他们平等接受教育、平等发展的权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不但成就了亿万孩子的人生梦想,而且对于提高全民素质、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等,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浓墨重彩的绚丽篇章。 二、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完成了“两基”攻坚这一历史性任务,我国教育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基本解决了“有学上”问题,但更大的挑战是“上好学”。今后要适应人民群众接受更好教育的新期盼,把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发展上来,加快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孩子。这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推进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让教育更好地惠及全民。这里,重点讲三个方面: (一)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初始的学校教育和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教育公平最重要的领域。衡量义务教育公平性的主要标志,就是均衡发展。当前,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即使在同一区域的不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基础设施、教学设施等资源配置的差距也很悬殊,由此出现“择校热”等突出问题,形成了新的不公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很大。加快解决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问题,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消除,但我们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不能动摇。一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保证学校的师资配备和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图书资料等配置基本达标,逐步实现同一区域不同学校软硬件配置基本无差异。要适应城市化、信息化的新形势,调整完善学校布局,逐步解决一些地方中小学“大班额”和“超级大校”的问题。农村要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尽量让孩子们就近上学。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和城乡薄弱学校建设。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二是着力缩小校际师资差距。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择校”很大程度上是“择师”。要建立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继续实施“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教育等政策措施,拓宽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教师补充渠道。国家教师培训项目也要重点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三是更加有效地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解决好留守儿童上学问题。认真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就学问题。对城乡低保和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按政策给予补助。此外,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好孤儿照顾和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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