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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4  阅读次数:

各学院、处、室、馆、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7年“十一”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9月30日不放假,分别按第五周周四、周五的工作进行安排。
       请各学院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安排于9月26日前报校办(每天安排2-3人)。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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