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奖征集道路名等的启事 |
发布时间:2008-03-04 阅读次数: |
关于有奖公开征集 校园道路名、建筑物名、景观名及景观石名言警句的 启 事 校园道路、建筑、景观的名字,雕塑、景观石上的名言警句等,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 “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对于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凝练中南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内涵建设,丰富校园人文精神内容,经研究,面向校内公开有奖征集校园道路名、建筑物名、景观名字及景观石名言警句,全校师生及校外人士均可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校园主要道路 1、校门——行政楼——艺术学院主干道 2、校门——行政楼——商学院主干道 3、山顶公园主干道(在建) 4、第一食堂篮球场至第二学生食堂旁洗衣房(女生宿舍区)主干道 5、艺术学院至新建图书馆主干道 6、西7学生公寓至西9学生公寓主干道 7、西5学生公寓至西7学生公寓主干道 8、大学生活动中心(第四学生食堂)至城建学院主干道 9、艺术学院至商学院(穿越外语学院后方)主干道 10、现图书馆大门前至东区学生公寓台阶路 11、文法学院至商学院(外语学院)台阶路 12、西8至西9学生公寓主干道 13、沿湖道路 (二)、主要建筑物 1、行政大楼 2、图书馆(现) 3、图书馆(新,在建) 4、教师公寓楼(东区四栋) 5、信息工程学院 7、外语学院 8、商学院 9、艺术学院 10、文法学院 11、城市建设学院 12、生命科学学院; 13、第一食堂 14、第二食堂 15、第三食堂 16、第四食堂 17、东区学生公寓 18、东11栋学生公寓 19、西区学生公寓 20、体育馆(待建) 21、非专业素质教育中心大楼(待建) (三)、校园主要景观 1、学校大门左侧(靠二食堂)花园 2、学校大门右侧(靠教师公寓)花园 3、学校行政楼前广场(成功广场) 4、东六学生公寓旁人工山景点 5、东八学生公寓旁小树林 6、东十学生公寓旁小树林 7、图书馆左前方(文法学院右后方)建筑景观 8、图书馆——商学院梅南山腰景观 9、文法学院正后方树林 10、艺术学院后方至城建学院沿湖景观带 11、西2学生公寓正前方(外语学院正后方、西区篮球场)人工山景 (四)、校园景观石 为所有校园内已经布点的景观石推荐合适警句(注明石块具体位置) 二、征集要求 1、遵循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体现各类命名的整体性和学校校园特色,体现学校地理、历史和当代科学文化特征,体现学校人文精神、成功素质教育理念,体现校园内涵,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 2、应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要作简要说明。 3、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4、道路命名要区位感强,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5、应征者提交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班级)、日期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书面提交者应将命名作品用信封密封后,送(邮)至学校宣传处(学校行政楼六楼,电话:027-81652051);网上提交者可将命名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xbnews@126.com。 6、应征者可参与对其中一个或者一个系列或全部征集对象的命名,最后提交稿件截止时间为 三、评选表彰 1、征集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将征集到的全部作品进行鉴别、评议,分别初选命名作品。 6、命名被采用后给予较优厚的报酬(另定)。并通过抽奖的形式从全部应征者中按照10%的比例产生纪念奖,奖励价值50元纪念品一份。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200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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