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小区”办理土地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12-05 阅读次数: |
已购第一期安居房各住户: 经学校安居工程小组与江夏房管局、一期房开发商接洽,江夏城北小区各购房户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需备齐资料如下: 1、 购房户主户口复印件 2、 购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 购房合同文本复印件 4、 购房发票复印件 5、 购房契税复印件 6、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含首页及图纸) 请各购房户于 房屋土地使用证工本费33.80元,代办费200.00元。 请已出售房屋的原购房户告知相关购房者。 学校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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