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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南分校用水价格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9-02-13  阅读次数:
 
经过广信集团后勤公司商贸部计量科前期对湖北电力公司电价政策和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用水相关法规的调研,为了规范统一管理,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水电执行标准,据校级相关领导批示从2009年1月起,将我校用水价格分类进行调整如下:
用水类别
供水(原价)
(元/立方米)
供水
供水价格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到户价格    (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教职工)
1.55
1.10
0.80
1.90
行政事业用水      (中南分校)
1.55
1.50
0.80
2.30
经营服务用水  (经营户)
1.90
2.35
0.80
3.15
用电类别
用电(原价)
——
居民\行政用电
0.6/
保持不变
商业用电
1/
保持不变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维持原来价格不变(学生用电价格,东一至东十:0.573/度、西一至西九:0.57/度;学生用水价格:1.55/立方米)
 
 
 
 
   广信集团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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