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
发布时间:2013-06-06 阅读次数: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国家决定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并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确定在湖北开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51号】中,决定启动实施“武昌理工学院(原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建设专业素质教育系统和通识素质教育系统,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个性特长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育人机制,实行素质导师制、素质学分制等改革,通过以点带面,推进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武昌理工学院承担“创新民办高校高素质人才培养模式”的任务和使命,并从以上几方面贯彻实施: 1、创新教育理念,实现“四个转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我校经长期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一是从“知识本位”教育向“素质本位”教育的理念转变;二是从“灌输传承知识”向“开发内化素质”的理念转变;三是从专业知识教育向专业素质教育的理念转变;四是从片面专业教育向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 的理念转变。 2、建立高素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确立培养目标。 变传统的知识本位培养目标为素质本位培养目标,建立以观念、品格、知识、能力、方法等成功素质五大体系构成的高素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3、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实行“两个同步推进”。 大胆扬弃传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全新的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成功素质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两个同步推进”: 一是改革传统的片面重视专业知识教育的“一条腿走路”的教育,实行专业素质教育与通适素质教育同步推进的“两条腿走路”的教育,在高校真正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二是改革漠视个性发展的传统教育方式,实行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同步推进,充分开发学生的个性潜质,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个性特长突出的创新人才,探索回答“钱学森之问”。 4、创新教育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提高培养质量。 将高校的教育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由传统的知识技能传授转移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轨道上来,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一是教学内容贴近时代要求,贴近社会需求,贴近学科前沿。二是教学手段特别是实验、实训、实习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三是将励志激励法(成功引导法)和失败因子消除法作为成功素质教育的基本育人方法;将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实战式教学作为成功素质教育的基本教学方法;将自主式学习法和探究式学习法作为成功素质教育的基本学习方法。 5、创新育人机制,实行素质导师制。 建设一支集品德教师、素质拓展培训师、素质测评师、政治辅导员、班主任“五位一体”的素质导师队伍。素质导师以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为目标,以非专业素质教育为重点,通过“五导一管”即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日常管理,引导学生克服“失败因子”,修补素质缺陷,实现学生工作由“管”到“导”、由“教化”到“内化”的根本转变。 6、创新学生评价制度,实行素质学分制。 传统的学分制本质上是对学生文化知识水平的评价,素质学分制是对传统学分制的“扬弃”,是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用素质学分的形式来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状况的测评指标体系和学籍管理制度。素质学分反映的是学生综合素质指数,包括显性素质学分和隐性素质学分,由专业素质学分和通识素质学分两部分构成,各表现为理论课程学分、实践课程学分、行为表现学分三个方面,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是素质学分制测评的基本内容。素质学分制将是对传统学分制和学籍管理制度的革命性变革,它的实施必将推动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向素质教育模式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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