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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著名大学校长纵论高等教育“变革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0-06-07  阅读次数:

 

评价体系之变

 

    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要选用不同的评估方式、评估体系和评估周期

    如果说大学的理念和精神是大学的思想和灵魂,那么人才培养的质量就是大学的生命,而质量保障和评估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一环。

    华东师范大学校长俞立中认为,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要选用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指标体系,比如对高水平大学的质量目标、保障体系进行审核,对有一定办学历史和教学、科研实力的高校实行随机评估,对新办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定期开展质量认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确定各不相同的评估周期。他认为,即使在同一所大学里,不同的专业也要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应该分类指导。

    “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控和保障非常重要,其评价标准必须根据培养目标来制定。不能用一种标准来评价所有的大学,或者用一种类型大学的标准来评价其他几种类型的大学。”北京体育大学校长杨桦认为,“要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必须全面考虑影响培养质量的因素,学生、教师、课程、教学、管理、环境这六大影响因素要综合考虑。”

    那么,谁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评判主体呢?“讨论大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以及评价标准的制定,要考虑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是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校长李向玉表示。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校长麦克姆·格兰特认为,大学有很多的利益相关方,比如政府给学校资金,学生是受教育者。但是学生不是消费者,不是最终的客户,不是来大学买文凭的。当然可以有一些方法来衡量学生的满意度,但是这只是一种指标而已,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应从外部评估转向推动学校内部,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激发大学作为人才培养主体的积极性和动力,不能干涉大学的自主权。”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表示,“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共识,明确高校教学质量提高在根本上取决于高校自身的努力,质量责任在高校,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既是英国高校教学质量评估改革、日本重视大学自我评估立法的基本经验,也是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的共同趋势。”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长张育林认为,人才培养的质量应该看这个人才对社会发展的贡献,这个贡献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但是,即使体现出来,也经常与个人与生俱来的潜质、机会、工作实践经验和在大学中培养的素质有关,不能说全是大学的功劳,这是一个综合的结果。现在我们进行的大学评估,也包括国际上的大学水平评估,实际上反映的是一所大学的办学能力,是培养质量的保障和基础,但不是培养质量。

    “考核其实是一个指挥棒,就像高考一样的,高考采取什么样的模式直接影响到基础教育的改革。同样,大学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影响到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变。”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宋永忠认为,“中国的大学考核方式已经在逐步改变,现在已经到了理念考核阶段,即从能力的考核转变到对学生素质全面的考核。现在我们很多学校都是在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他们参加社会实践、责任的表现以及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将这些综合起来加以考核。”

    有一种看法认为,考试扼杀了学生的素质教育,不容易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法国中央理工大学校长艾尔夫·彪赛表示:“在法国,这两者之间其实并不矛盾,不管是在本科还是在硕士、博士的阶段,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综合素质来挑选学生。比如说一开始,根据学生的数学和物理的成绩,然后再根据他们的综合能力,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不同的阶段我们有不同评估的方法。我们选择其他的一些活动来评估学生领导力、企业精神和创新的精神。”

    “大学对学生的评价,考试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中国大学普遍放松了考试,现在中国大学的学生考试可能是世界上最少的国家之一,学生一到美国马上感到学习压力非常重,所以把考试和创新对立起来完全不正确。”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认为,“考试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于教育家怎样去使用它。我们的教授和教师,应做到趋利避害。” (摘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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