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波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时间:2012-06-01 阅读次数: |
全面把握《若干意见》主要精神 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杜玉波 (2012年3月22日)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 为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转化为具体政策和举措,教育部决定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影响和制约质量提高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高校承担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30条具体措施。 刘延东国务委员对《若干意见》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精心组织,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文件送审稿。去年12月,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第4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文件。 《若干意见》凸显提高质量这条主线,按照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和要求,提出了六个部分30条政策举措。第一部分重点阐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也就是文件的第1条和第2条;第二部分重点阐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政策措施,第3条至第11条;第三部分重点阐述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政策措施,第12条至第18条;第四部分重点阐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第19条至第25条;第五部分重点阐述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政策措施,第26条至第28条;第六部分重点阐述加强条件和经费保障,第29条和第30条。 总体来讲,《若干意见》突出了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质量的首要工作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第一体现,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一是夯实办学的核心理念。要重新认识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进一步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最主要标准;进一步树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为检验标准的理念,把社会评价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追求。大学校长心中有学生,我们的大学才有希望;教师心中有学生,我们的大学才能办好。 二是开展教学方法大改革。教学方法是点燃学生创新才智的火种。要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最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互动。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人才,关键是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要实施好“一基础、五卓越”计划,力求两个重点突破:在高校内部,要在拔尖学生的选拔方式、因材施教模式和国际化培养方面取得突破;在高校外部,要在高校与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培养应用性、复合型人才的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发展“5+3”模式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 四是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本科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学工作。 五是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要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促进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协调发展,专业学位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学术学位重点提高研究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鼓励跨学科合作指导,健全研究生管理机制。 六是强化实践育人环节。这是目前高校人才培养的最薄弱环节。要认真落实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学时;抓好条件保障,推动高校与千家企业共同建设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七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强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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