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波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时间:2012-06-01 阅读次数: |
第四,把教师队伍作为提高质量的根本保障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培养一流大师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是坚持师德为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育学生,一是知识、二是方法、三是品格,其中品格是最高层次。当教授要以学术为主,学生的事不能耽误。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和奖惩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完善高校科研学术规范,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二是坚持教学为要,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一个不为教学操心的校长不是合格的校长,一个不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的教师不是合格的教师。高校要制定具体办法,把教授给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的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要搭建教师沟通、交流、帮扶、发展平台,加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咨询,推动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同时要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完善助教制度、探索科学评价教学能力的办法等措施。 三是坚持科研为基,加强科研教学团队建设。科研是教学的基础。高校科研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服务教学、服务人才培养。高校教师要善于通过科研掌握科技和学术发展的最新趋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要为中青年教师创造更多的机会,营造平等宽松的环境,让他们在教学科研中挑大梁。同时,坚持育引并举,集聚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教学团队。 四是完善分类管理,激发教师队伍生机活力。严格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分配政策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第五,把监测评估作为提高质量的必要手段 一是立标准,制定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标准是尺度、是要求、是底线。要分三个层次制定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国家层面,要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等;地方层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要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高校层面,各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是抓评估,健全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要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要按照本科评估新方案的要求,强化高校质量主体意识,推进高校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完善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推动高校向社会公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真正建立高校自我激励和约束的机制。 三是抓项目,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要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本科教学工程”体系。无论是专业综合改革、精品开放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还是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项目,都要强调发挥建设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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